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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建成环保信用评价体系 公布2015年度评价结果
作者: Admin     时间: 2016-07-14     阅读: 933

来源: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从2011年开始,我市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发布“绿蓝黄红黑榜”。五年间,我市环保信用评价工作一直走在省、市的前列,2015年市环保局制定了《连云港市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每年出台的企业环保信用信息将在日后的企业项目申请、企业评优,经费支持和社会监督等方面的起到相应的作用。特别是企业非常关注的“绿色信贷”,市环保局会及时将企业环保信用信息与人民银行征信部门对接,把评价结果通报银行,他们根据评价结果来发放贷款。如企业是绿色企业,表示企业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管理要求,模范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具有很好的社会影响,企业环保信用优秀。那么在进行信贷时,银行将优先考虑该企业。“绿色信贷”的推出,提高了我市企业贷款的门槛,在信贷活动中,把符合环境检测标准、污染治理效果和生态保护作为信贷审批的重要前提。经济杠杆引导环保,经济杠杆可以使企业将污染成本内部化,从而达到事前治理,而不是以前惯用的事后污染治理,推动企业自觉自愿地进行污染防治。

在我市环保部门日常管理上,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会应用在企业环境管理、环境执法及监督、行政许可、区域和重点流域监管、环评及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评优创先等方面。

2015年度,市环保局负责环保信用评价的参评非国控企业共655家。其中绿色企业57家、蓝色企业505家、黄色企业63家、红色企业20家、黑色企业1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