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信用》
2月27日,农业部、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多部门联合召开2017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暨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发布会。据悉,《关于对农资领域严重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由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农业部等29个部门共同签署,这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在农业领域推动签署的第一个联合惩戒备忘录,对深入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具有重要意义。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程建林等相关人士出席会议。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2016年,各地各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51万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132万个,整顿市场43.2万个次,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6.2亿元。与此同时,制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发布虚假违法农资广告和不实报道、串通涨价等农资领域失信现象时有发生,亟须有关部门建立更加有效的合作机制,对农资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大格局。
《备忘录》明确,对农资生产经营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联合采取25项惩戒措施。
程建林表示,农资领域的失信行为严重损害农民利益,是当前国家实施违法失信联合惩戒的重点领域。此次对农资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将通过各部门加强失信信息共享和公示,并依法依规采取限制性措施,比如限制参与政府采购、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等,切实加大其失信成本。其中,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日常监管等情况,定期将农资生产经营领域的失信企业及其失信相关人的失信信息发送农业部,农业部汇总后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签署备忘录的各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并动态更新。同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农业部政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布。
程建林指出,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切实发挥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的牵头协调作用,将各个联合奖惩备忘录落到实处。
一是规范标准。加强和规范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制度建设,发布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规范审核、确认、查询、公示、修复矫正及异议处理程序。
二是谨慎认定。要依法依规认定信用“红黑名单”,要认定有依、退出有据,清晰明了、有理有据地告诉有关部门谁应当奖、谁应当罚。
三是信息共享。要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制定统一的信用信息标准,按标准归集各部门、各领域、各行业的公共信用信息。
四是奖惩公示。关键是信用“红黑名单”公示和奖惩成效通报,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地方政府网站等,及时公示信用“红黑名单”,并将实施情况及时反馈,推动联合奖惩落地。
五是案例归集。要定期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主流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联合奖惩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和带动效应。
陈晓华在总结发言中强调,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和质量兴农绿色发展,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把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运用综合手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使农资生产经营者不想失信、不敢失信、不能失信。要构建新型农资监管制度,建立农资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将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检测不合格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纳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管。要落实好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对失信主体,从行政许可、行业准入、政策支持、市场监管等多个方面,依法依规采取联合惩戒措施,积极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树立诚信意识。
会议期间,公安部、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分别对各自领域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浙江省农业厅、甘肃省工商局、云南省质监局、山西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做了典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