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新食品标准局评估是否允许对11种水果采取辐照处理
作者: Admin 时间: 2014-01-06 阅读: 1398次
来源: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3年10月25日,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收到一项关于请求允许对11种水果采取辐照植物检疫处理的申请案。这11种水果分别是苹果、杏、樱桃、油桃、桃子、李子、蜜瓜、硬皮甜瓜、草莓、鲜食葡萄、西葫芦/南瓜。
该申请案请求修订《食品标准法典》标准 1.5.3-食品辐照,增加上述 11 种水果,允许出于植物检疫目的,对其进行辐照处理(最低剂量为150Gy,最高剂量为1kGy)。
近日,FSANZ已完成对该申请案的行政评估(administrative assessment),认为该措施有利于澳新水果开拓新市场,也有利于相关水果的持续和稳定供应,使消费者受益。该案预计将于 2014 年 9 月中至 10 月底接受公众评议。
FSANZ评估报告概要可参见:
http://www.foodstandards.gov.au/code/applications/Documents/A1092-ExecSummary.pdf